項目申報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2025年高星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申報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工程建設領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建規〔2021〕1號)、《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深建規〔2021〕9號)、《關于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若干措施》(深建規〔2022〕4號)等相關要求,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請各有關單位按照附件的說明在線申報,申報時間為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3月13日
2025年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高星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項目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牽頭,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聯合體。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國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
2.具備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體系,正常經營滿1年以上。
(二)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合作區)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
2.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并獲評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或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SJG47-2018)并獲得金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獲得標識的時間應在2021年4月1日后,僅獲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項目不納入申報范圍;
3.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工程建設行業發展方向,能夠促進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具有較好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能夠發揮良好示范意義和較強帶動作用;
4.公共建筑項目應當安裝用電等能耗分項計量裝置和建筑能耗實時監測設備,并將監測數據實時傳輸至深圳市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數據中心并取得確認文件。
(三)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報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存在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情形的;
2.存在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
3.申報項目獲得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超過3年的;
4.按照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
5.被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但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
6.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滿3年的;發生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未滿1年的;
7.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不予資助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必須提交的申報材料:
1.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附錄1,項目申報書在線填寫,填寫后預覽下載再簽字);
2.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4.投資項目備案、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5.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證書(由市外評價機構評定的項目,需提供全套評價資料);
6.公共建筑項目需提交分項能耗數據接入深圳市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數據中心的證明文件;
7.項目的示范觀摩方案,包含組織方案、項目觀摩路線及沿途亮點內容介紹詞;
8.項目專項財務審計報告(附錄2,其中必須列明建安工程費用與設備總額)。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將掃描件上傳至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紙質件保留備查,需保密的材料請一并注明。
(二)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選擇提交的申報材料:
1.項目承辦觀摩交流活動證明材料;
2.項目獲得榮譽證明材料(各類省級以上獎項及專利、工法等);
3.項目采用綠色金融的相關證明材料;
4.其他按規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將掃描件上傳至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紙質件保留備查,需保密的材料請一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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