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2025年制定工程建設標準申報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工程建設領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建規〔2021〕1號)、《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深建規〔2021〕9號)、《關于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若干措施》(深建規〔2022〕4號)等相關要求,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請各有關單位按照附件的說明在線申報,申報時間為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3月13日
2025年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制定工程建設標準)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標準編制單位。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國內(含粵港澳大灣區的香港、澳門地區)依法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其中:編制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國際標準、“一帶一路”或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性標準、國家標準、廣東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應是在深圳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2.主導或參與編制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國際標準、“一帶一路”或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性標準;或者主導編制工程建設領域國家標準、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均不含圖集);
3.申報項目涉及我市多個單位的,由我市排名靠前的編制單位聯合我市其他編制單位共同提出申請;
4.具備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體系,正常經營滿1年以上。
(二)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政策及有關節能減排、綠色發展、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安全生產等要求,《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最新版本中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不得申報;
2.國際標準須是在2021年1月1日后由相關國際性標準組織批準發布的工程建設相關國際標準制訂項目;
3.“一帶一路”或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性標準須是在2021年1月1日后由區域標準化組織以及粵港澳大灣區相關標準化組織批準發布的工程建設區域標準制訂項目;
4.國家標準須是在2021年1月1日后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的國家標準制訂項目;
5.省級地方標準須是在2021年1月1日后經廣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的省級標準制訂項目;
6.市級地方標準須是在2021年1月1日后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批準發布的市級標準制訂項目;
7.團體標準須是在2021年1月1日后由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相關社會團體或產業聯盟發布,并在相關標準信息平臺上公開聲明且得到有效實施的團體標準制訂項目。
(三)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報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存在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情形的;
2.存在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
3.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4.按照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
5.被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但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
6.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滿3年的;發生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未滿1年的;
7.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不予資助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附錄1,項目申報書在線填寫,填寫后預覽下載再簽字);
(二)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四)按申報項目條件的不同類型,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見附錄2)。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將掃描件上傳至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紙質件保留備查,需保密的材料請一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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